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网址:http://ggzyjy.benxi.gov.cn的管理,保证网上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安全,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结合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网站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发展事业,发布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和政策措施,公开办事程序,传递公共资源交易政务信息,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业务信息,报道国内外行业新闻动态,公布办事指南和公共资源交易互动服务等。
第三条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网站上生成、传递和利用信息,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信息范围与责任部门
第四条 网站信息为可供社会公众查询的公开信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以及不能公开的其它秘密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与传递。
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的信息不得发布: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十)其它未经本中心主管领导同意的。
第六条 网站信息范围包括:中心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在此网站的信息。
第三章 信息审核与发布
第七条 网站信息发布遵循“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未经报批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中心各处室负责人负责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经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发布信息;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和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负责信息审核和发布工作。
第八条 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的程序为:一是未经系统进行电子审批流程的信息,各处室发布信息由各处室专人填写《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单》,附上要发布的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再上网发布,并送至信息技术服务部存档。涉及全行业的新闻动态信息、重大新闻事件和重要公告信息的发布须由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和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做好本单位签批和存档工作。二是由系统自动生成的或经系统电子审批的信息可由系统自动推送无需填写审批单。
第九条 拟发布的信息按规范化要求提供。文字资料以Word文档格式提供,表格以Excel格式提供,图片及视频以数据文件格式提供给各栏目信息发布责任人。
第四章 管理与维护
第十条 网站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由中心信息技术服务部负责。
第十一条 中心信息技术服务部负责信息发布及审核的技术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为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网站实行密级权限管理,不同的管理者,有不同的访问权限。
(一)管理者对自己的密码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自己的密码泄漏或提供给别人使用。
(二)任何人不得窃取别人的密码,不得越权访问。
(三)一旦密码泄漏或被别人窃取,应及时通知中心信息技术服务部对密码进行修改。
(四)中心信息技术服务部负责网站实行密级权限管理工作。设置相关部门及个人管理权限,经中心领导审批,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