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
一、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主要职责是:
1.依法依规为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以及其他适宜由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交易服务。
2.负责建设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交易信息。
3.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进行资格核验。
4.受市直部门、单位委托,组织实施《本溪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通用项目的采购活动,受托办理市级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
5.及时报告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记录、留存相关证据资料,依法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质疑投诉等事项和违规违纪行为。
6.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
1.党政群工作部。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电文、机要、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安全生产、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等工作。
2.交易服务部。负责项目入场资格核验;负责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负责交易场地安排和市级供应商项目库维护;负责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和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交易现场全程影像资料的整体备份工作。
3.采购代理部。负责协助采购人编制、印制及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及文件;负责政府采购业务咨询及答疑;负责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模板的制定;受托办理市级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
4.采购评审部。负责各类政府采购组织管理;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评委专家的抽取工作;负责交易结果的录入及发布。
5.综合业务部。负责编制制定中心交易内部规程制度;负责受理及转办交易中心代理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质疑;负责国有土地、矿业权出让等交易工作;负责交易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三、本溪市建筑工程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本溪市建筑工程交易综合服务中心(所属企业)。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相关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保证金代收代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