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中心医院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LNLH-2026-245-02
项目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125,000.00
最高限价(元):125,000.00
采购需求:(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3台、生物显微镜参数1台、血沉仪1台;具体详见“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当供应商为制造商时: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范围包括所投的医疗器械);所投产品属于Ⅱ类、III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范围包括所投的医疗器械); (2)当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III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范围包括所投的医疗器械); (3)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所投产品属于Ⅱ类、III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解放北路1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1份):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2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4-42225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024-31325151
邮箱地址:lnlhzbgs@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599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戎、王亚男、芦玲玲、许帅宏
电话:024-3132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