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溪湖区土地提质改造及规模化经营项目(一期)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8日9点 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6QHZB0251201
项目名称:本溪市溪湖区土地提质改造及规模化经营项目(一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999,912.38元
最高限价:849,900.00元
采购需求:负责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后续服务内容与施工进度同步。(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1日13时30分至2026年9月29日17 时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消防孺子教育3楼);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300元/个,售后不退。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领取文件的须出示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9点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8日9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城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东明三路33栋2层201室
联系方式:18642400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方式:024-43880997
邮箱地址:LNQH7610@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消防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5610100000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话:1339018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