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商贸服务学校校车通勤租车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DBX-2026-34
项目名称:本溪市商贸服务学校校车通勤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8万元
最高限价(元):430元/车/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采购需求:为本溪市商贸服务学校日常工作提供通勤及其他车辆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1+1)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甲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再和中标供应商续签一年至两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注:高德地图搜索“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邮箱
持:1、①营业执照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持以上材料至现场购买或请投标供应商将以上报名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主题注明:XXX项目投标报名材料)添加附件上传扫描后的报名材料,正文注明: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发至公司邮箱bxhd46850228@126.com并电话024-42020789确认,否则视为无效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料仅作为领取采购文件的依据,合格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定。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随时关注邮箱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商贸服务学校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南路2008号
联系方式:13841456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联系方式: 024-42020789
邮箱地址: bxhd46850228@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24-42020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