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中心医院灭菌器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LNLH-2026-199-02
项目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灭菌器采购
预算金额(元):1,840,000.00
最高限价(元):1,840,000.00
采购需求:(环氧乙烷灭菌器1台、脉动真空灭菌器5台;具体详见“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脉动真空灭菌器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7日至2026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解放北路1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1份):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2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4-42225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024-31325151
邮箱地址:lnlhzbgs@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599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戎、王亚男、芦玲玲、许帅宏
电话:024-3132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