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标人为 本溪市巨龙管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5 采购需求: 商品混凝土C25/C30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
3.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或经营场所、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时间: 20 26 年 7 月 24 日 至 20 26 年 7 月 31 日 ,每天上午8:30至11:00, 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5楼(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楼)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领取 ;
现场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上述金额现金及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箱领取:也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即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nthzbb@126.com),邮件主 题为 “ 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 领取文件”,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通过现金或电汇方式(公对公、备注项目简称)交纳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以上资料后,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
账户信息: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21001383701052504198
采购文件售价: 5 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 26 年 8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地点为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招 标 人:本溪市巨龙管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
联 系 人: 殷晓萍
电 话: 024-42101655
代理机构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5楼 - 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联 系 人: 孙庆超 、李广强
电 话:024-23228311
202 6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