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商贸服务学校第一阶段搬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7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DBX-2026-28
项目名称:本溪市商贸服务学校第一阶段搬迁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商贸服务学校第一阶段搬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24.8万元
最高限价(元):24.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本溪市商贸服务学校部分搬迁服务采购,主要包含全校办公室整体搬迁、核心专业实训室物资搬迁、学生课桌椅搬迁、学生档案及人事档案转运搬迁。本次搬迁办公室、实训室、档案类物质已由采购人完成打包、封箱、分类、编号贴标,中标单位仅负责装卸、运输、搬运、上楼、精准归位、现场清理等全套搬迁作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21日17时00分至2026年7月24日17时00分(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报名方式:邮件和现场
1、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3、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请投标供应商将以上报名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主题注明:XXX项目投标报名材料)添加附件上传扫描后的报名材料,正文注明: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发至公司邮箱bxhd46850228@126.com并电话024-42020789确认,否则视为无效购买招标文件。若为现场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将以上报名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至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7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7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随时关注邮箱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本项目于2026年7月25日08时30分,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需准时参加。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商贸服务学校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彩屯南路34号
联系方式: 024-45805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联系方式: 024-42020789
邮箱地址: bxhd46850228@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24-42020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