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台后村北大岭便民桥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华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6月8日9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26-210521-00001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台后村北大岭便民桥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5000元
最高限价:233783.27元
采购需求:新建钢筋混凝土结构便民桥1座,主桥3跨净长18m,单侧搭板长2.4m,桥梁总长22.8m,桥面净宽4.4m,板厚300mm,设置单向1%横坡;配套建设浆砌石导流墙16.0m,安装钢制安全护栏36m;工程总开挖土方量375.1m³,岩石开挖量41.6m³,土方回填量194.06m³,钢筋制安总量11.98t。项目永久占地0.083亩,临时占地0.1亩,总占地面积0.183亩,全部为河滩地及荒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核心建设内容包括:钢筋混凝土便民桥主体部分、桥梁基础部分、河道导流防护部分,以及配套的安全护栏、桥头引道回填、排水、桥面铺装等附属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5月27日08时30分至2026年6月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华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勇山街8号1层)
方式:线下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开启
时间:2026年6月8日9时00分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下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件、建造师注册证(水利)、安全生产考核证、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照片)。上述材料需准备复印件一套,盖单位公章,上交到招标代理公司。(此项目资格后审,此资格审查仅限购买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 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台后村
联系方式: 024-4623256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勇山街8号1层
联系方式: 15841486464
邮箱地址:786898666@qq.com
开户行: 辽宁农商银行本溪文化路支行
账号: 32562100000000000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 15841486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