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NSZ2026032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本溪市
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村组部分劳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5万元,招标人为本溪市巨龙管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村组部分劳务项目2026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大峪沟村供水工程劳务分包;
(002)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新岭村供水工程劳务分包;
(003)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威宁村七组、太子河新城社区、高台子村乔地沟组供水工程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至003包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村组部分劳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08日16时30分
3.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村组部分劳务项目-**包”。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lnszbid@163.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所报项目、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上传报名材料,务必将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4)有效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1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
1、项目名称: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村组部分劳务项目2026
3、包组预算:001包:170万元;002包:330万元;003包:255万元;
4、服务地点:
001包:大峪沟村;
002包:新岭村;
003包:威宁村七组、太子河新城社区、高台子村乔地沟组;
5、招标范围:本溪市城市郊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村组部分劳务项目1-3包,详见包组划分表。
6、工程内容:包含土方挖掘、回填、砌井、外运(倒运)、路面恢复、管道安装、水表安装及户内管道安装等劳务工作。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计划工期:2026年4月28日-2026年6月30日,共计64天(因不可抗力、涉路等施工手续办理、阻工等原因,建设单位无法实施等原因,工期顺延至工程结束。)
9、质量标准:合格
10、本项目共计3个包组,兼投不兼中。若投标人在所投包组中有2个及以上包组排名第一,则按该投标人书面承诺的优选包组顺序确定其中标包组,自动放弃其余排名第一包组的中标资格,后续包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本溪市巨龙管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本溪市巨龙管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明山区永和街13组
联系人:殷晓萍
电话:024-421016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万科商务中心701
联系人:吕敏
电话:15040330091
电子邮件:lnszbi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