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本溪市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全院医疗垃圾处置服务(主院区、新城院区、金山院区、东兴院区体检中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全院医疗垃圾处置服务(主院区、新城院区、金山院区、东兴院区体检中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中
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我院内医疗废物转运、处置选择本市内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收集处置。本溪市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取得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2105040001),现是本溪市辖区内唯一一家具备医疗废物转运、处置资质单位。
综上所述,本溪市中心医院全院医疗垃圾处置服务(主院区、新城院区、金山院区、东兴院区体检中心)申请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确定本溪市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 (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一款中第7项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本溪市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窑沟口村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1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
辛亮、邓万丽、甄宏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本溪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29号
联系方式:季老师 024-4222566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项目联系人:王亚男、刘戎、芦玲玲、许帅宏
联系电话:024-31325151
传 真:024-31325151 邮箱地址:lnlhzbgs@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249059915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