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原产权处)办公楼楼顶维修及防水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 02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L-ZHX-202602004
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原产权处)办公楼楼顶维修及防水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9157.02元
最高限价:519157.02元
采购需求:屋面拆除原防水并新做防水以及部分室内修缮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企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 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发送邮箱
售价:500元/本
截止时间: 2026年 02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6年 02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领取报名表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含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证、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如通过邮箱报名,把上述材料做成一个PDF加盖公章,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未回复默认通过;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59036392@qq.com,电话:02444800006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数据局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
联系方式: 18241438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项目联系人:冷泽滨
电 话: 024-44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