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本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下称两权)网上交易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保障网上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处置依据
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处置以国家、省关于两权交易和信息网络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0]164号)、《本溪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等为依据。
二、启动范围
1.接到上级命令启动应急预案;
2.两权交易系统功能故障或网络安全的突发事件,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3.两权交易系统在交易过程中,竞买人反馈的系统无法访问、网页无法打开、竞价过程异常、保证金问题等导致竞买人不能正常使用的突发事件;
4.因如停电、断电、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两权交易系统无法正常对外服务;
5.其他因两权交易系统出现的突发事件。
三、启动程序
出现本预案第二条规定的情况时,由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指令或书面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启动本预案。紧急情况下指令下达启动命令的,应在开始应急处置后,及时补发书面的启动命令。
四、处置方式
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置。处置方式可以为中止交易、终止交易、中止恢复交易。
五、处置程序
1. 网上交易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作出应急处理:中止交易或终止交易;
2. 对中止交易活动的,应及时排除故障,经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批准后,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和相关媒体发布中止、恢复交易公告,及时恢复交易;故障不能及时排除的,经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和相关媒体发布终止交易公告,终止交易。
上述两种情况,均构成应急处置终止。
六、组织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成立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两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两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法规科、开发利用科、矿业权管理科、各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业务部、交易服务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职责分工
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负责突发事件的确定,应急预案启动、中止或终止交易、应急工作终止等命令的发布;
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协调两部门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的信息互通,业务衔接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
提供两权出让工作相关法律依据,参与对两权网上出让突发事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负责两权网上交易系统运行的技术保障,交易期间专人负责值守,网络、软硬件发生异常,及时汇报,封存相关交易数据,并委托相关部门及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发生的故障进行鉴定,参与对突发事件的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排除故障,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意见恢复系统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