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诚信拍卖行接受委托,定于2025年5月9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网上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本溪满族自治县振溪盐业有限公司所属房屋及院落整体经营权出租。
一、设计用途:商业服务
本溪满族自治县振溪盐业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小市滨河西路205号:1、辽(2017)本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3975号,面积411.20平方米的办公楼;2、辽(2017)本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3972号,面积138.51平方米的库房;3、辽(2017)本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3974号,面积534平方米的库房;4、辽(2017)本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3971号,面积582平方米的库房;以上四处房屋面积合计1,665.71平方米,混合结构,5、院落占地面积3,685平方米,宗地号17-1-3398。以上房屋及院落整体出租,租期五年,合同期限为2025年4月20日至2030年4月19日止,年租金起拍价180,000.00元(有优先承租权人)。
二、咨询展示、竞拍登记
1、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6日
标的展示地:标的物所在地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8日15时止。
报名地址:本溪市诚信拍卖行(本溪县小市镇书苑巷佳鑫国际对过)
报名电话:024--46823183 13841406052
3、本次标的物竞拍保证金贰万元整,竞买人需在2025年5月8日15时前将竞拍保证金存到本溪市诚信拍卖行指定账户。竞拍未成功者,保证金原路返回(不含银行利息)。
4、竞买人依据交纳保证金的凭证及有效身份证到拍卖行办理竞拍手续,每份保证金只能参与竞拍一次。
三、交款与退款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拍卖行一次性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佣金按拍卖成交额5%计算)后,到拍卖行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办理相关手续。
四、原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五、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为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六、以上拍品是按照拍品的实际现状进行拍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品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溪市诚信拍卖行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