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500-01810
二 、 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本溪丰达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溪湖区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华阳小区D2#3号公建房
中标(成交)金额:89(%)
评审总得分:87.3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C11050100房屋工程总承包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就餐人数约1200人。
服务要求: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6、中标人需为所配送食堂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如因中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问题,造成我单位人员食物中毒,中标人承担全部后果。 7、在履行合同中遇有特殊情况,如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满足采购人某些食材需要,不能按时送达, 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采购人也可自行采购。 8、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时间: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经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97%以上为合格(含97%),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97%以下),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若达到甲方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1年+1年。注:关于满意度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服务标准:所有食材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供货方须随货提供检验合格报告、货源溯源相关凭证;有保质期要求的食材,剩余保质期不得短于原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线春泽、贾鹏、杨姝、李晓梅(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及民辅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本溪市溪湖区彩北社区育仁街5号
联系方式:024-45980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本溪智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联系方式:024-43210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慕女士
电 话:024-43210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