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500-00124
二 、 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佳实司法鉴定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腾飞一街16号6门
中标(成交)金额:4,000(元)
评审总得分:91.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C20029900其他鉴证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范围及地点
服务要求:1、具有国家规定检验资质。 2、检验机构能够承担常规、车速、车型(含执法查获车辆)、综合鉴定能力。 3、检验机构接受甲方送检时,应要求送检人填写《鉴定受理登记表》等协议相关内容,按要求做好送检登记,并共同核对相关信息,对送检的检材进行拍照取证,并留存证据。 4、《检验鉴定检验文书》制作完毕后,鉴定机构应及时通知送检人领取或及时送达办案民警,严禁委托当事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领取。 5、检验机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 6、车辆检验鉴定: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委托书后,中标供应商应按委托要求进行鉴定,在5-7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鉴定意见报告书并送达采购人,特殊情况下需经采购人同意可延长至30个自然日。 7、出具的《检验鉴定报告》,由2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制作《道路交通物证检验鉴定文书》档案存档。 8、检验机构应对甲方委托检验鉴定事项予以保密。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鉴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丽艳、邵晓东(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2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24号
联系方式:024-42822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瑞胜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街长城小区西南三门公建
联系方式:024-47255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4-4725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