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5年造林及幼林抚育项目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500-00400
二 、 项目名称:本溪市2025年造林及幼林抚育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2025年造林及幼林抚育项目001包
供应商名称:方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58-3号(2804)
中标(成交)金额:759,555.1(元)
评审总得分:92.98(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本溪市2025年造林及幼林抚育项目002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龙威路1-5栋16号
中标(成交)金额:1,616,134.5(元)
评审总得分:92.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2025年造林及幼林抚育项目001包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 2025 年造林及幼林抚育项目(C09020100造林服务)
服务范围:★一、主要完成内容: 1、清场面积:1482.7亩。 2、栽植面积:1494.8亩。 3、幼抚面积:2997亩,当年2次。 118.6亩,当年1次。 4、物料:251569株 5、运输:251569株,运输包含人力车、运苗车、浇水车等。 6、假植、零工:251569株 7、采购日落苗木:4440株
服务要求:★二、服务要求 1、清理:林地清理方式选择块状清理,按造林及幼抚设计清理整个小班,林地清理可与整地相结合,边清理边整地。清理灌木和杂草及5cm以下的杂树,清理茬高在8cm以下。 2、整地:采取穴垦整地,按株、日落行距 1.5m×1.5m 挖穴,每亩挖296穴;红松行距 2m×2m 挖穴,每亩挖167穴。回填时要先回表土,后回心土。 3、植苗:造林树种为经过省级以上审定的林木良种品系。选择生长健壮、芽体饱满、根系发达的苗木造林。扶正,先填表土、再填心土、分层踏实。栽植深度以超过苗木地径原土痕 2—3cm 为宜,深度15cm以下。 裸根树苗的栽植:做到“三埋两踩一提苗”,栽植中要掌握“挖大坑、栽正中、根舒展、莫中空、提提苗、踩踏平、沉实成”的技术要领。确保栽直扶正、不窝根、不露根、不坐窖,确保成活。 为了确保造林苗木成活率达标,栽植后,可在雨季、秋季对未成活的苗木进行补植。 4、造林后管理: 1)幼林抚育:造林后1年内除草2次6月上旬和8月中旬可采用全割、割穴和折灌的方式进行,茬高8厘米以下。二遍次幼抚:6月中旬至8月中旬结束; 一遍次幼抚:7月中旬至8月中旬结束 2)全割:按设计施工,割除全部灌丛及杂草,确保不伤树苗,剩余物可以放在树根下,但不可以压苗。 5、日落苗木:1级苗;地径≥0.6cm;苗高≥50cm;根系长度≥20cm 6、其他:为确保成活率和补植苗木,施工方可适当多预备10%左右的苗木。采购预算含税金、苗木运输费、假植费、装卸车费、保湿费等。 7、供货时提供:苗圃合格苗木检验单、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苗木产地标签及省级核发的林木良种证。 8、整个工程应严格按2025年造林及抚育工程作业施工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苗木采购及场地清理需在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造林需在2025年5月1日前完成。二遍次幼抚:6月中旬至8月中旬结束; 一遍次幼抚:7月中旬至8月中旬结束
服务标准:★三、验收标准 当年成活率在85%(含)以上,以上成活率未达到成活率要求的,由中标方在当年雨季、秋季负责补植,补植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本溪市2025年造林及幼林抚育项目002包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2025年造林及幼林抚育项目(C09020100造林服务)
服务范围:卧龙林场、彩屯林场、实验林场造林及幼抚工程施工。
服务要求:★一、主要完成内容: 1、清场面积:2816.4亩。 2、栽植面积:2816.4亩。 3、幼抚面积:3008.2亩, 当年2次; 110亩, 当年1次。 4、物料:470339株 5、运输:470339株,运输包含人力车、运苗车、浇水车等。 6、假植、零工:470339株 7、采购红松苗木:287470株 ★二、服务要求 1、清理:林地清理方式选择块状清理,按造林及幼抚设计清理整个小班,林地清理可与整地相结合,边清理边整地。清理灌木和杂草及5cm以下的杂树,清理茬高在8cm以下。 2、整地:采取穴垦整地,按株,红松行距 2m×2m 挖穴,每亩挖167穴。捡除穴内树根、杂草及石块,待检查合格后方可回填。回填时要先回表土,后回心土。 3、植苗:造林树种为经过省级以上审定的林木良种品系。选择生长健壮、芽体饱满、根系发达的苗木造林。扶正,先填表土、再填心土、分层踏实。栽植深度以超过苗木地径原土痕 2—3cm 为宜,深度15cm以下。 裸根树苗的栽植:做到“三埋两踩一提苗”,栽植中要掌握“挖大坑、栽正中、根舒展、莫中空、提提苗、踩踏平、沉实成”的技术要领。确保栽直扶正、不窝根、不露根、不坐窖,确保成活。 为了确保造林苗木成活率达标,栽植后,可在雨季、秋季对未成活的苗木进行补植。 4、造林后管理: 1)幼林抚育:造林后1年内除草2次6月上旬和8月中旬可采用全割、割穴和折灌的方式进行,茬高8厘米以下。二遍次幼抚:6月中旬至8月中旬结束; 一遍次幼抚:7月中旬至8月中旬结束 2)全割:按设计施工,割除全部灌丛及杂草,确保不伤树苗,剩余物可以放在树根下,但不可以压苗。 5、红松苗木:1级苗;地径≥0.5cm;苗高≥20cm;根系长度≥18cm. 6、其他:为确保成活率和补植苗木,施工方可适当多预备 10%左右的苗木。采购预算含税金、苗木运输费、假植费、装卸车费、保湿费等。 7、供货时提供:苗圃合格苗木检验单、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苗木产地标签及省级核发的林木良种证。 8、整个工程应严格按2025年造林及抚育工程作业施工 ★三、验收标准 当年成活率在85%(含)以上,以上成活率未达到成活率要求的,由中标方在当年雨季、秋季负责补植,补植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服务时间:苗木采购及场地清理需在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造林需在2025年5月1日前完成。二遍次幼抚:6月中旬至8月中旬结束; 一遍次幼抚:7月中旬至8月中旬结束.
服务标准:当年成活率在85%(含)以上,以上成活率未达到成活率要求的,由中标方在当年雨季、秋季负责补植,补植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承洁、刘晓砚、朱玉亮、肖红梅、刘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2025年造林及幼林抚育项目0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标准下浮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13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本溪市2025年造林及幼林抚育项目0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标准下浮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71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樱花街53-1
联系方式:024-44521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联系方式:15641415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丹
电 话:1389820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