碱厂堡村农业温室大棚建设(一期)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521-002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碱厂堡村农业温室大棚建设(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6-05-0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表E.2.3 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增加第4项“内山墙棉被单价12元每平方米”;
2、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格式为15”“项目管理机构格式为16”“资格审查资料格式为17”;
3、附件工程量清单表格中,工程名称改为“碱厂堡村农业温室大棚建设(一期)”。
请各供应商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以最新上传的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1日09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已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递交。 4、开标时,供应商需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通过CA锁进行文件解密(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投标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遇系统故障,可看情况调整报价时间。),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本项目含二次报价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二次报价解密时间需等待招标代理人员电话通知或者自行刷新网站查询,若因投标人通讯不畅通未及时接到通知,导致投标人解密未成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供应商如使用同一IP地址,同一电脑下载或上传文件,有可能被认定为围标、串标。 8、本项目需递交备份文件,供应商需到达现场开标,未达到现场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人民政府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育才街106号
联系方式:024-46838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18#楼03公建
联系方式:024-4682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4-4682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