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平山区政府购买民政服务站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502-00323
项目名称:本溪市平山区政府购买民政服务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350000.00
最高限价(元):13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约期限为1年,经年度评估合格后,可按规定续签,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承接方须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派驻、站点启用及首次服务对象摸底。(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小企业及机构均可参与投标(响应)。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价格扣除扶持政策,具体扣除比例详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按规定提供对应声明函,仅用于享受评审优惠,不做资格强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8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以上两种形式同时满足方可视为有效投标。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平山区民政局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广裕路73号
联系方式:15174000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本溪市营新作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三路35A栋1号
联系方式:024-43223305
邮箱地址:bxmyy@163
开户行:中国银行本溪本钢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本溪市营新作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账号:316880071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杰
电 话:024-4322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