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城市供暖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溪湖区城市供暖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设计已由本
溪市溪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本溪市溪湖区城市供暖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
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溪发改审[2025]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本溪市溪湖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区(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90%;
10%,招标人为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慧鑫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
建设规模:改造一次网供暖管线 DN100-DN600 聚氨酯保温管 31162 米,改造二次网
供暖管线 DN40-DN300 聚氨酯保温管 90535 米,改造单元立管供暖管线 DN20-DN150 无缝钢管
碳钢管 264045 米,改造换热机组 50 套。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1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 2026 年 10 月 15 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
结束日期 2026 年 10 月 30 日;
标段名称:本溪市溪湖区城市供暖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设计。
标段编号:E210500ET01000009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本溪市溪湖区城市供暖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初步
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勘察施工阶段现场服务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等涉及的全
部设计工作 。
标段类别:设计;标段合同估算价:475.96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4 万元;缴纳方式:现金(指电汇、支票);保函(保险)。
2.3 其他: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 30%以上: 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设计·行
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
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含)
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含)以上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按照评审标准规定和联合体协议中
约定的各成员分工要求进行。
3.3 其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 GB2 级资
质 。
3.4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9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9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易采叁通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
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易采叁通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
具 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
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
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
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 标 地 点 : 辽 宁 省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数 字 化 开 标 评 标 系 统
(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
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易采叁通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全过
程中须随时关注易采叁通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本溪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上发布。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徐先生,联系方式:
024-43317520。
2.招标负责人:梁菲,联系方式:024-4458507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本溪市溪湖区彩屯北路 19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明
电 话: 024-43317529
电子邮件: 1449866403@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慧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百合新城
邮 编: /
联 系 人: 梁菲
电 话: 024-44585070
电子邮件: zbdl1028@126.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自贸区支行
账 号: 2105011086230000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