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二果线大恩堡桥恢复工程 (项目名称) 桓仁县二果线大恩堡桥恢复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1]
本招标项目 桓仁县二果线大恩堡桥恢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桓仁县二果线大恩堡桥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函 桓交农【202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桓仁县二果线大恩堡桥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函 桓交农【202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 ,建设资金来自 高速公路压覆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桓仁县二果线大恩堡桥恢复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桥长42.4米,桥梁宽度净7.0米+2×0.5米钢护栏。
2.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桥长42.4米,桥梁宽度净7.0米+2×0.5米钢护栏。
2.4计划工期
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11月30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注:提供2023年-2025年审计报告,2025年审计报告未完成的企业,提供2022年-2024年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
近五年中标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公路工程业绩一个及以上(需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 8 月 4 日16 时 00分;至2025年 8 月 11 日16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无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8月 25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以及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监督部门: 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桓仁满族自治县
邮 编: 117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4-4882238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招 标 人: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 桓仁县黎明街民族路56号
邮 编: 117000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 024-4882265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邮 编: 117000
联 系 人: 王晓丹
电 话:15641415966、15641415866
传 真:
电子邮件: lnjfqgc@163.com
网 址:
2025 年 8 月 1 日
[1] 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进行公开,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2] 招标人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不得存在限制或变相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
[3]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