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滴田线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本溪县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滴田线 已由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以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2023年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投资计划的批复 本县政【 2023 】 8号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本溪 市 交通运输局 以 本溪 市 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滴田线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 本交字【 2023 】 8 号 ) 批准,项目业主为 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行业投资 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行业投资 75 %,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25 % ,招标人为 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境内
2.2项目概况:本溪县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滴田线共 4.745 公里/ 2 条路。其中:其中滴田线 王家崴子至白云段 大修工程2 .005 公里 ; 滴田线滴台头至黄堡段中修工程2.7 4 公里。
2.3 计划工期: 202 3 年 5 月 20 日-202 3 年9月 15 日,具体开竣工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2.4招标范围: 本溪县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滴田线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5估算投资:人民币 488.4 万元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
3 .1.1 资质等级
(1) 本 项目 投标人 须具有国内独立 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本项目投标人 须具备 如下 ① 或 ② 资质:
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并且 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桥梁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 8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 300 万元且验收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注: 投 标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http // g l x y .mot. g o v . c n )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 的 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1.2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5年(指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 8 年 1 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 内担任过1项 类似 公路 工程施工项目 的项目经理 或项目副经理 ,应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 劳动合同或提供社保证明 。
3.1.3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5年(指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 8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项 类似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或项目副总工 ,应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 劳动合同或提供社保证明 。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2 1 、202 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近 两 年(202 1 、202 2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须有一年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财务会计报表 。
3.1. 5 交通厅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A证、B证、C证) 。
3.1. 6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7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的结果为准);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其 他要求
(1) 中标人需配合地方政府办理征地拆迁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各种问题。
(2)中标人需有能力协调项目所在镇乡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需自行解决弃土场地问题,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负。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请于 202 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 3 年 4 月 19 日,每 日 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 购买招标文件或邮寄 。 (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向指定电子邮箱liaoningxuanze@163.com发送邮件,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并电话告知,及 (1) 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 8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 300 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需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非公路项目业绩不予认可);(5)项目经理: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指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 8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 内担任过1项 类似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或项目副经理 ,应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 劳动合同或提供社保证明 ;(6)项目总工: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指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 8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项 类似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或项目副总工 ,应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 劳动合同或提供社保证明 ;(7)投标人在202 1 、202 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近 两 年(202 1 、202 2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须有一年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财务会计报表 。 (8)交通厅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A证、B证、C证);(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0)被授权人身份证;(1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 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12) 标书款汇款凭证(户名: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平山支行;账号:0706003609248183701);以上材料的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应将所有材料放至一个PDF文件中)发送至邮箱。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售后不退。
4. 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5 万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 件。
5.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年 5 月 5 日 10 : 0 0 , 投标人应于当日 0 9 : 0 0 至 10 : 0 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
5. 3 逾期送达的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 人将
予以拒收 。
5.4 投标文件 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5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本溪市 ) 上发布。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 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本溪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 郝诗洋
联系电话: 18940492692
招标 代理机构: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
联系人: 樊帆
联系电话: 18 609881106
邮箱: liaoningxuanze@163.com
注: 1 、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 、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202 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