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项名称:国有企业资产产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服务
2. 办理依据:
(1) 文件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第32号令)
(2) 本溪市产权交易中心职责。
3. 国有企业资产产权交易项目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本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路101号306室)
4. 办理条件:
需要处置资产的国有企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可以按规定程序办理产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服务。
5. 网上登记提供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
(1) 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文件(包括:职代会决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3)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4)转让标的评估报告;
(5)产权转让委托代理协议原件。
6. 基本流程:
上述材料齐全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经交易受理部审核后,交易中心向转让人提供文件发布、报名受理、保证金收取、交易活动场所、设施和服务。
7. 办理时限:即到即按相关程序办理
8.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本溪市产权交易中心
(2)电话咨询:024-47264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