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项名称:土地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服务
2. 办理依据:
(1)文件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编)
(2)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3.土地交易项目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路101号)
4. 办理条件: 为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提供进场交易服务。
5. 基本流程:
自然资源部门依托本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录入地块基本信息、发布出让文件,竞买人通过该系统实现交纳竞买保证金,电子竞价并确认其最高报价行为,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据竞价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竞得人持《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7. 办理时限:即到即按相关程序办理
8.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2)电话咨询:
交易受理部:024-47264263 024-47264260;
综合业务部:024-47264290;
综合服务中心:024-47264291 024-47264298(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