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服务
2. 办理依据:
(1) 文件依据:《辽宁省定价目录》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令第39号)
(2)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职责。
3. 建设工程项目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路 101 号)
4. 办理条件:
符合建设条件的本溪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有企业,经市发改部门审批,可以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服务。
5. 网上登记提供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 :
(1)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2)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市、区发改部门);(3 ) 项目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年度计划(市、区发改部门);(4 )项目备案登记表 。
6. 基本流程:
上述材料齐全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项目登记无误后自动生成招标编号,交易中心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供交易活动场所、设施和服务。
7. 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标准
差额定率累计,按中标价分段计算:中标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费率1‰;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0.8‰,超过3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5‰。每项
收费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招投标交易双方各承担50%。
8. 办理时限:即到即按相关程序办理
9. 咨询方式
( 1 ) 现场咨询: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2 ) 电话咨询:
交易受理部: 024-47264263 024-47264260 ;
综合业务部: 024-47264290 ;
综合服务中心: 024-47264291 024-47264298 (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