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项名称: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服务
2. 办理依据:
(1)《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辽财采〔2020〕272号文件;
(2)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职责。
3. 政府采购项目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路 101 号)
4. 办理条件:
符合采购条件的本溪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经 市、区财政部门审批,可以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服务。
5. 提供材料:
(1)市区政府采购审批 表复印件(采购人提供盖章); (2) 技术参数原(需求 、采购项目清单)原件(采购人提供盖章); (3)采购代理协议原件(采购人提供盖章)(4)其他要求 原件(供货期、工期、付款方式等)(采购人提供盖章)。
6. 基本流程:
上述材料办理齐全并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 , 并经受理部审核后,交易中心向采购人发布交易文件、收取保证金、提供交易活动场所、设施和服务。
7.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 办理时限:即到即按相关程序办理
9. 咨询方式
(1) 现场咨询: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电话咨询:
交易受理部:024-47264263 024-47264260;
采购代理部:024-47264270;
采购评审部:024-47264280;
综合服务中心:024-47264291 024-47264298(财务);